承包石場生產與石場管理簽訂承包協議有用嗎?
承包采石場時簽訂正規、完備的石場生產與石場管理簽訂承包協議不僅必要,更是風險防控的主要環節,建議聘請?熟悉礦業法律的律師?(而非普通合同律師)介入協議設計。詳細解答
詳細解答
承包采石場時簽訂正規、完備的承包協議不僅必要,更是風險防控的主要環節。但需注意——采礦行業承包關系涉及重大安全責任、環保義務及法律風險,協議設計不當可能導致承包方或礦權方陷入嚴重法律糾紛。以下是關鍵分析與實操建議:
一、協議的法律必要性及主要作用
風險類型 | 無協議/粗疏協議的后果 | 完備協議的防控作用 |
---|---|---|
安全責任 | 事故后承包方與礦權方均被追責 | 明確責任邊界,避免連帶處罰 |
環保違規 | 雙方共同承擔天價罰款(按日計罰) | 約定污染治理義務歸屬及賠償細則 |
費用糾紛 | 設備維修、水電費分攤爭議致停產 | 明確成本分攤規則(如爆破費、道路維護) |
權屬爭議 | 承包商投入設備被查封抵債 | 約定設備產權歸屬及優先受償權 |
政府處罰 | 因無證開采、越界開采導致刑事責任 | 要求礦權方開采合法性 |
二、承包協議必備的10項主要條款
1、安全責任兜底條款
· 明確寫入:”承包方獨立承擔生產安全主體責任,礦權方有權監督但不對具體事故擔責“
· 配套要求:承包方需提供安全許可證、全員工傷保險憑證、安全風險抵押金(建議≥年承包費20%)
2、環保責任分割機制
· 約定承包方必須執行綠色礦山(附具體指標清單)
· 設立環保金(例:50萬元),若發生污染事件優先扣減
3、開采合法性擔保
· 礦權方:”礦區采礦權證、安全許可證、環評批復均在期內,無越界開采歷史遺留問題“
· 若因證照失效導致停產,承包方有權追償損失
4、費用分攤明細表
項目 | 承擔方 | 計算方式 |
---|---|---|
炸藥審批費 | 礦權方 | 實際發生額 |
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基金 | 承包方 | 按產量計提(例:1元/噸) |
電力增容費 | 共同承擔 | 礦權方30%,承包方70% |
5、退出機制設計
· 停產觸發條件:連續30天無法供應爆破物品/政府責令整頓
· 補償:按未履行期限退還承包費+設備搬遷費補償
三、隱藏風險警示
1、刑事風險穿透
· 若發生重大責任事故,即使約定由承包方擔責,礦權方負責人仍可能因“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”被追責(刑法第135條)
· 對策:協議中強制要求承包方項目經理持有《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證》
2、代理陷阱
· 承包商以礦權方名義采購物資,債權人可向礦權方索賠
· 對策:協議中聲明“承包方無權代表礦權方對外簽約”,并公示告知供應商
3、資源儲量爭議
· 地質報告儲量與實際不符導致承包方虧損
· 對策:約定“以第三方實測采出量為結算依據”,并設定保底產量
四、協議簽署的操作流程
步驟 | 關鍵動作 | 注意事項 |
---|---|---|
1、查驗證件 | 核對采礦證、安全許可證、環評批復原件 | 檢查期和開采范圍 |
2、簽訂協議 | 明確安全責任、環保條款、費用分攤 | 必須量化賠償 |
3、政府備案 | 向應急管理局提交協議備案 | 需取得備案回執 |
4、繳納金 | 存入安全/環保專項賬戶 | 金額≥年承包費20% |
5、開工檢查 | 聯合驗收安全環保設施 | 簽署開工令后動工 |
注:實際執行時仍需保留完整協議文本,此表僅作快速流程參考。
五、替代方案建議(風險更低)
若礦權方拒簽訂規范協議,可考慮以下模式:
1、勞務分包模式
· 僅承包穿孔、挖裝等單一工序,避免整體責任
· 例:按鉆孔延米數結算,剝離環節按立方米計價
2、聯合經營模式
· 成立項目公司共同注資,按股權比例分擔風險
· 需額外簽署《股東安全生產責任書》
總結建議:
聘請熟悉礦業法律的律師(而非普通合同律師)介入協議設計,主要審核:
①安全責任免責條款的司法有效性
②環保條款與《新固廢法》第120條銜接
③政府備案程序合法性(必須取得應急管理局備案回執)
注:采礦承包協議未經備案,發生事故時礦權方將承擔全部管理責任!